功能主治: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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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25ml含维生素B12 12.5mg、硫酸庆大霉素20000单位。辅料:氯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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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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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667 |
国药准字H1098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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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放射性Ⅱ~Ⅲ°皮肤灼伤合并创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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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擦于皮肤患处.一日2-3次。 |
外敷,一日2~3次,尽可能保持局部湿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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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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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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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放射性Ⅱ~Ⅲ°皮肤灼伤合并创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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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应。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本品含有维生素B12和硫酸庆大霉素。具有减轻因放射性灼烧伤所致的局部肿胀和局部抗菌作用、缩短放射性灼伤创面的愈合时间。本药的毒理试验高达 500mg/kg,未发现任何毒性反应,其LD50>50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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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5.避免在细嫩皮肤及面部过长时间使用,疗程应限制在3-4周内,以防止皮质激素类药物对皮肤的损伤(如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紫纹)。6.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可接触区域。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