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消化道肿瘤及肝癌的辅助治疗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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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精制鸦胆子油、精制豆磷脂、甘油。 |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磺酸伊马替尼。 | |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858 | 国药准字H2014334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消化道肿瘤及肝癌的辅助治疗剂。 | -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 -用于以下适应症的安全有效性信息主要来自国外研究资料。中国人群数据有限。 -用于治疗成人复发的或难治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ALL)。 -用于治疗嗜酸细胞过多综合症(HES)和/或慢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CEL)伴有FIPlLl-PDGFRα融合激酶的成年患者。 -用于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骨髓增生性疾病(MDS/MPD)伴有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PDGFR)基因重排的成年患者 -用于治疗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生症(ASM),无D816V c-Kit基因突变或未知c-Kit基因突变的成人患者 -用于治疗不能切除,复发的或发生转移的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DFSP)。 | |
| 用法用量 | 鸦胆子油口服乳液:口服,一日2-3次,每次20ml,30天为一个疗程 | 。主要来自国外儿童研究数据,中国儿童人群用药安全有效性数据有限。尚无3岁以下儿童...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动物研究表明本药存在生殖毒性(见毒理研究的生殖毒性部分)。目前尚缺乏孕妇使用伊马替尼的资料,对胎儿可能的毒性目前不详。除非确有必要,否则妊娠期间不宜应用。如妊娠期间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必须告知其对胎儿可能的危害。育龄期妇女在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期间应建议其同时进行有效的避孕。 哺乳:伊马替尼和其代谢产物能分泌入人的乳汁中。伊马替尼和其代谢产物在乳汁血浆中的浓度比分别为0.5和0.9,说明代谢物进入乳汁中的比例更高。根据伊马替尼和其代谢产物合并浓度以及婴儿每日乳汁的最大摄入量,婴儿 | |
| 成分 | 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消化道肿瘤及肝癌的辅助治疗剂。 | -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 -用于以下适应症的安全有效性信息主要来自国外研究资料。中国人群数据有限。 -用于治疗成人复发的或难治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ALL)。 -用于治疗嗜酸细胞过多综合症(HES)和/或慢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CEL)伴有FIPlLl-PDGFRα融合激酶的成年患者。 -用于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骨髓增生性疾病(MDS/MPD)伴有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PDGFR)基因重排的成年患者 -用于治疗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生症(ASM),无D816V c-Kit基因突变或未知c-Kit基因突变的成人患者 -用于治疗不能切除,复发的或发生转移的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DFSP)。 | |
| 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
| 注意事项 | 鸦胆子油口服乳液无明显毒副作用,但少数患者偶有油腻感,恶心,厌食等消化道不适的反应。如有分层应停止使用。 | 详见说明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