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绒毛膜上皮癌,恶性葡萄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及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急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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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巯嘌呤。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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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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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439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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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绒毛膜上皮癌,恶性葡萄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及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急变期。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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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绒毛膜上皮癌:成人常用量,每日6mg~6.5mg/kg,分两次口服,以10日为一疗程,疗程间歇为3~4周。2、白血病:(1)开始,每日2.5mg/kg或80~100mg/m2,一日1次或分次服用,一般于用药后2~4周可见显效,如用药4周后,仍未见临床改进及白细胞数下降,可考虑在仔细观察下,加量至每日5mg/kg。(2)维持,每日1.5mg~2.5mg/kg或50mg~100mg/m2,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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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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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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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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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绒毛膜上皮癌,恶性葡萄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及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急变期。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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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为骨髓抑制:可有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2.肝脏损害:可致胆汁郁积出现黄疸。3.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炎、腹泻,但较少发生,可见于服药量过大的患者。4.高尿酸血症:多见于白血病治疗初期,严重的可发生尿酸性肾病。5.间质性肺炎及肺纤维化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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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白血病时有大量白血病细胞破坏,在服本品时则破坏更多,致使血液及尿中尿酸浓度明显增高,严重者可产生尿酸盐肾结石。2.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已有显著的抑制现象,(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显著降低)或出现相应的严重感染或明显的出血倾向;肝功能损害、胆道疾患者、有痛风病史、尿酸盐肾结石病史者;4~6周内已接受过细胞毒药物或放射治疗者。3.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检查外周血象及肝、肾功能,每周应随访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1~2次,对血细胞在短期内急骤下降者,应每日观察血象。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