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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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硫氨酸25mg、灵芝浸膏12.5mg、维生素B12mg、维生素B21mg。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分子式:C15H24N2O2·H2O分子量:28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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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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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302 |
国药准字H20051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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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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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2次。 |
慢性乙型病毒性: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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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患者禁用;2.酸中毒、肝昏迷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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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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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试验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减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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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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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尿液可能呈现黄色;2.偶见轻度嗜睡;3.偶可引起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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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诊断的干扰:尿中荧光测定儿茶酚胺浓度可呈现假性增高,尿胆原测定呈假阳性。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