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 。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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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芩、桔梗、冰片、甘草。 |
没食子。辅料为甜蜜素、薄荷香精、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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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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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899 |
国药准字Z650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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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 。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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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含漱2-3分钟,吞服无妨。一次约3-5毫升,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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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婴幼儿禁用。 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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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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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 。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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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及文献报道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口干、胃部不适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消化道出血的个案报告。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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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虚火上炎所致口疮、牙痛、喉痹者慎用。 2.平素脾胃虚弱、大便溏薄者慎用。 3.本品含雄黄,不可超剂量或长期服用。有连续用药半年以上出现砷中毒的报告。 4.本品不宜与雄黄的其他药品同时服用。 5.严重肝损害患者慎用;急、慢性肾脏病患者慎用。 6.儿童用药尚无安全性研究资料。婴幼儿禁用。 7.用药后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去医院就诊。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以牙龈出血为主症者,应排除血液系统疾患后方可使用。3.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同时应注意口腔卫生,并配合牙周治疗以增加疗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