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 。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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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芩、桔梗、冰片、甘草。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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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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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899 |
国药准字H2006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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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 。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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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滴眼。一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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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婴幼儿禁用。 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眼外伤及严重感染时,暂不使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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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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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 。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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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及文献报道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口干、胃部不适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消化道出血的个案报告。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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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虚火上炎所致口疮、牙痛、喉痹者慎用。 2.平素脾胃虚弱、大便溏薄者慎用。 3.本品含雄黄,不可超剂量或长期服用。有连续用药半年以上出现砷中毒的报告。 4.本品不宜与雄黄的其他药品同时服用。 5.严重肝损害患者慎用;急、慢性肾脏病患者慎用。 6.儿童用药尚无安全性研究资料。婴幼儿禁用。 7.用药后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去医院就诊。 |
1.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2.使用后请控紧瓶盖,以防污染。3.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如灼热感、刺痛等,但不影响使用。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4℃左右)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去不用。4.据报导,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最好在医师指导下同时治疗上述眼疾。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