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风散寒,活血化瘀,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痹所致的肩臂腰腿痛、肢体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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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生川乌、生草乌、红花、川芎、乳香(制)、没药(制)、羌活、独活、穿山甲(制)、当归、血竭、全蝎、自然铜、天麻、狗骨、木鳖子、黑木耳、雄黄、白矾、檀香、冰片、金银花、石膏、蘑菇、金针菇、儿茶、细辛。辅料为麻油、铅丹。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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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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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953 |
国药准字H2001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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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散寒,活血化瘀,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痹所致的肩臂腰腿痛、肢体麻木。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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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少许白酒或酒精搓擦患处至局部有微热感,将膏药加温软化后贴于患处,一贴膏药贴2~7天。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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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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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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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使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守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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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风散寒,活血化瘀,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痹所致的肩臂腰腿痛、肢体麻木。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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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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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接触眼睛、口腔、鼻等黏膜处。 3.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较小规格的膏药。在患处部位面积较小时使用。 4.糖尿病患者,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2~7天症状无缓解,或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皮肤过敏,如红肿、皮疹等,应暂停使用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