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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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利巴韦林,其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其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8H12N4O5分子量:244.21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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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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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406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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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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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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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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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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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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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