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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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金银花、大青叶、百部、金钱草、知母、黄芩、大黄。辅料为蔗糖等。 |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哈星药业有限公司 | 济南利蒙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455 | 国药准字Z2009051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清热、泻火、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 | |
| 副作用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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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清热、泻火、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
| 药理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
| 注意事项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小儿﹑年老体虚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减量服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