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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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替米沙坦。 |
化学名称:培哚普利叔丁胺,(2S,3aS,7aS)-1{(S)-N-[(S)-1-乙酯基丁基]丙氨酰}八氢-1H-吲哚-2-羧酸,叔丁胺盐(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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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伊春药业有限公司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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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27 |
国药准字H20034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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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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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40mg---80mg,一日一次。服用时间不受饮食影响。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以及老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不应超过40mg/日。对于儿童: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建议每天清晨前服用一次。剂量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和高血压反应而个体化。(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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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用培哚普利治疗过程中发现下述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排列:很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极罕见(<1/100000),未知(从现有数据无法评价)。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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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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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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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腹泻和血管性水肿。大多为轻微的和暂时的,一般不需停止治疗。其发生与剂量无相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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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4.避免与保钾利尿剂合用;5.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