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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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舍曲林。 |
人参、鹿茸、山茱萸、桂圆、地黄、熟地黄、白芍、龟甲、鳖甲、阿胶、杜仲、续断、天冬、茯苓、酸枣、酸枣仁、琥珀、艾叶、泽泻、乳香、廷胡索、陈皮、没药。铺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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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好博药业有限公司 |
紫光古汉集团衡阳中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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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046 |
国药准字Z20055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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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 |
补肾助阳、益气养血、强筋壮骨。主治肾阳不足、气血两虚引起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神疲乏力、头晕耳鸣、阳痿遗精、尿频、筋骨痿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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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抑郁症:一日1次,5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mg~100mg。治疗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mg~200mg,分次口服。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小蜜丸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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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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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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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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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 |
补肾助阳、益气养血、强筋壮骨。主治肾阳不足、气血两虚引起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神疲乏力、头晕耳鸣、阳痿遗精、尿频、筋骨痿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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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虽然不能确定所有事件均是由舍曲林引起的,但我们仍然报告了从临床试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2.临床试验资料: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多剂量对照临床研究中,与安慰剂组相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腹泻/稀便、口干、消化不良和恶心。3.代谢及营养:厌食神经系统:眩晕、嗜睡和震颤。精神:失眠生殖系统及乳腺: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4.皮肤及皮下组织:多汗在强迫症患者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与在抑郁症患者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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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使用需在医生指导下;3.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4. 避免饮酒;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1.忌生冷、油腻食物,忌气恼;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