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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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舍曲林。 |
丙戊酰胺。化学名:2-丙基戊酰胺分子量:C8H17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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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好博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迪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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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046 |
国药准字H20093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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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 |
调节神经功能紊乱药。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类型癫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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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抑郁症:一日1次,5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mg~100mg。治疗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mg~200mg,分次口服。 |
口服。一日0.6~1.2g,分3次服用。儿童口服一日10~30mg/kg,分2~3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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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
1有药源性黄疸个人史或家族史者禁用。 2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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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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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可蓄积在发育的骨骼内,应注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能通过胎盘,动物实验丙戊酸有致畸的报道,在临床应用中偶有乳房增大、泌乳减少的现象,孕妇应权衡利弊,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视病情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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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 |
调节神经功能紊乱药。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类型癫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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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虽然不能确定所有事件均是由舍曲林引起的,但我们仍然报告了从临床试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2.临床试验资料: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多剂量对照临床研究中,与安慰剂组相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腹泻/稀便、口干、消化不良和恶心。3.代谢及营养:厌食神经系统:眩晕、嗜睡和震颤。精神:失眠生殖系统及乳腺: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4.皮肤及皮下组织:多汗在强迫症患者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与在抑郁症患者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
本品为广谱抗癫痫药。抗癫病作用起效快,作用强,毒性较低。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阐明;可能通过肠道微生物的作用,在进入人体循环之前,即已几乎完全降解为丙戊酸,在血中以丙戊酸的形式出现。实验证实本品能增加γ-氨基丁酸(GABA)的合成和减少GABA的降解,从而升高抑制性神经递质GABA的浓度,降低神经元的兴奋而抑制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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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使用需在医生指导下;3.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4. 避免饮酒;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1.有血液病,肝病史,肾功能损害,器质性脑病患者慎用。2.停药时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本品应逐渐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药应逐渐减少用量。3.外科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作用的增强。4.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定期作全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5.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6.使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7.出现意识障碍、肝功能异常、胰腺炎等严重副反应时,应停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