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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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蔗糖、蜂蜜、苯甲酸钠。  | 
                        
                             金银花、菊花、野菊花、射干、黄芩、木通、麦冬、天冬、桔梗、忍冬藤、甘草、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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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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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69  | 
                        
                             国药准字Z2009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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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用于急、慢性咽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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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含服。一次1片,一日10~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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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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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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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用于急、慢性咽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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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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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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