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心律失常药。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心律失常,对心室性早搏疗效尤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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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参总生物碱。 |
牛黄 麝香 雄黄 天竺黄 琥珀 蝉蜕 全蝎 僵蚕(姜炙) 胆南星 天麻(姜汁吸) 钩藤 白附子 紫苏叶 法半夏 薄荷 羌活 独活 白术 山药 白芍 陈皮 天花粉 黄连 厚朴(姜炙) 黄芩 栀子 猪牙皂 龙齿 茯苓 甘草 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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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云南省腾冲县东方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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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160 |
国药准字Z5302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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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心律失常药。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心律失常,对心室性早搏疗效尤为显著。 |
祛风化痰、解热镇惊。用于小儿外感风邪、惊风抽搐,咳吐痰涎,食滞呕吐、腹痛泄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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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0-300mg,一日3次,有效后减量至100-200mg,维持疗效,或遵医嘱。 |
口服。1岁以内一次半瓶,1岁以上一次1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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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过敏反应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观察身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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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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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心律失常药。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心律失常,对心室性早搏疗效尤为显著。 |
祛风化痰、解热镇惊。用于小儿外感风邪、惊风抽搐,咳吐痰涎,食滞呕吐、腹痛泄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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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部分患者有口干现象,停药后即消失。见一过性心律失常,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停药后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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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药品宜饭前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过敏反应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观察身体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