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 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会用用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有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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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盐酸舍曲林。 |
化学名称:4-氨基-3-(4-氯苯基)-丁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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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卫达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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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12 |
注册证号HC2017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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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 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会用用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有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限于脊髓和大脑疾病或损伤引起的肌肉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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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50毫克/日。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较好时,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次增加50毫克,最大可增至200毫克/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1周。服药7天左右可见疗效,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2至4周才显现,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疗剂量。 |
初剂量为一天3次,1次½片(5mg),每3天再增加½片(5mg),直到最理想的效果出现。最高量为天8片(80mg)。可以下列方式逐次给药:一次½片(5mg)一天3次,3天一次1片(10mg)一天3次,3天一次1/2片(15mg)一天3次,3天一次2片(20mg)一天3次,3天以后可再增加剂量;但每天最高剂量不得超过80mg(20mg,一天4次),或遵医嘱。当需要停用时,要逐渐地减少剂量以避免副作用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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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根据文献资料,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对照临床研究中,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下: 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和多汗。 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眩晕和震颤。 胃肠道:腹泻/稀便、消化不良和恶心。 精神:厌食、失眠和嗜睡。 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2.舍曲林片已上市多年。根据文献资料,患者用舍曲林期间自发报告不良时间如下: 自主神经系统:瞳孔变大和阴茎异常勃起。 全身:过敏反应、过敏症、类过敏反应、哮喘、乏力、发热、面色潮红、不适、体重减轻,体重增加。 心血管系统:胸痛、外周性水肿、高血压、心悸、眼周浮肿、晕厥及行动过速。 中暑及周围神经系统:昏迷、抽搐、头痛、偏头痛、运动障碍(包括维体外系副反应症状如多动、肌张力增高、磨牙及步态异常)、肌肉不自主收缩、感觉异常和感觉迟钝。还有5-羟色胺综合症相关的症状和体征,如一些因同时使用5-羟色胺能药物而引起的焦虑不安、意识模糊、大汉、腹泻、男子乳腺过度发育、高泌乳素血症及甲状腺功能低下,ADH分泌失调综合症。 胃肠道系统:腹痛、食欲增强,便秘、胰腺炎及呕吐。(其余详见说明书) |
本品有中枢神经系统(CNS)抑制作用,会有镇静、嗜眠、运动失调和呼吸及心血管的抑制。另外常见的是虚弱、疲劳和眩晕。其它较少见的报告如下:1.神经精神方面:混乱、头痛、失眠。2.心血管方面:低血压。3.胃肠道方面:恶心,便秘。4.生殖泌尿道方面:尿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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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曾在大鼠及家兔进行了生殖毒性研究,在人类最大用药剂量的20倍和10倍(按mg/kg/日计)的剂量水平下均无致畸证据。然而在相当于人类最大用药剂量的2.5倍至10倍的剂量水平下(按mg/kg/日计),舍曲林与胚胎的骨化延迟有关,可能继发对于胚胎屏障的影响。在人类最大剂量约5倍的剂量水平下(按mg/kg/日计),给予母体舍曲林后出现新生幼子存活率降低。对于其它的抗抑郁药物也曾有过对于新生幼子存活率降低的描述,这些影响的临床意义还不明确。对于妊娠期妇女没有进行过足够的良好的对照研究。孕妇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用药。现有的关于乳汁中舍曲林浓度的数据资料较为有限。对小样本量的哺乳期母亲及婴儿的零星研究提示,尽管乳汁中舍曲林浓度高于血清中浓度,婴儿血清的舍曲林浓度极低或检测不到。哺乳妇女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妊娠和/或哺乳期服用舍曲林,医生应当注意撤药反应的症状.母亲服用包括舍曲林的5-羟色胺类抗抑郁药物,新生儿出现类似撤药反应的症状已有报道。儿童用药:尽管儿童患者对舍曲林的代谢稍快,为了避免产生过高的血药浓度,对儿童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尤其是6~12岁体重较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只有动物试验,尚未做人体试验,所以只有在使用本品明确地比对胎儿的危险还重要时才使用。哺乳期妇女:本品是否会从乳计中分泌尚不清楚,但是根据般原则,服药的患者不宜授乳,因为很多药物会从乳汁中分泌出。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本品,因安全性尚未建立。因为对于有癫痫及癫痫既往史的患者有诱发发作的可能性,因此,给予儿童本药应注意。老年用药:老年人生理机能低下,低剂量时即会造成肌力低下、倦怠感等症状,所以开始时应观察症状并以低剂量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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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 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会用用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有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限于脊髓和大脑疾病或损伤引起的肌肉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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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能同时抑制脊柱水平处单突触和多突触(monosynapticand polysynaptic)的反射。可能是使传入端产生高度极化。2.本品为神经传导抑制剂gammaaminobutyricacid(GABA)的相似物。3.动物研究,有CNS抑制作用。4.可减轻由于多发性硬化症(multiple sclerosis)的痉挛症状,特别是用于解除曲肌痉挛和并发的疼痛,阵挛和肌肉震颤。5.对脊髓损伤和其它脊髓疾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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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2.由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尚无经验。转换治疗时,特别是长效药物如氟西汀,应谨慎小心,应进行慎重的药效学评价和监测。由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一种药物治疗的清洗期目前还未确定。 3.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作用:上市前的试验期间,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0.4%出现轻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或强迫症药物治疗情感性障碍时,也有报道少数病人出现有躁狂或轻度躁狂。(其余详见说明书) |
1.突然停药会产生幻觉和癫痫发作,所以要停药时需逐渐地减少剂量。 2.肾功能不良者:因本品大部份以原型由肾脏排出,给药时要注意,可能必须要降低剂量。 3.中风患者:这些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较差。 4.本品有镇静作用,所以患者服药后,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时特别要注意。 5.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