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分离出的生物碱-草乌甲素 化学名称:(1α,6α,14α,16β)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6,16-三**-4-甲氧**-8-乙酰氧基-14-(4’-对**苯甲酯)-乌头碱。 分子式:C35H49O10N 分子量:643.77  | 
                        
                             穿山龙、淫羊藿、狗脊、川牛膝、熟地黄、枸杞子。辅料为:滑石粉、硬脂酸镁、二氧化硅、胃溶型薄膜包衣材料。  | 
                    |
| 生产企业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060  | 
                        
                             国药准字Z5002011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补肾健骨,活血止痛。用于肾虚血瘀所致的骨性关节炎,症见关节疼痛。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6~8片,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个别出现纳差、腹胀、舌麻、胃痛、心悸、胃烧灼感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 
                        
                             
  | 
                    |
| 成分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补肾健骨,活血止痛。用于肾虚血瘀所致的骨性关节炎,症见关节疼痛。  | 
                    |
|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 草乌甲素为是从云南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的二萜比酯生物碱,具有较强的镇痛作用,另外还具有抗炎作用。 2.毒理研究 草乌甲素的急性毒性较大,小鼠灌胃给药的半数致死量(LD50)为8.44mg/kg不着(有文献报道为2.9mg/kg);有关动物毒理文献提示,草乌中所含双酯生物碱类的毒性主要为刺激神经系统(特别是迷走神经和感觉神经),先兴奋后抑制,对心肌尚有直接作用(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心律失常,心电图呈室上性和室性期外收缩、房室传导阻滞、S-T段改变等),可因呼吸或心肌麻痹而死亡。  | 
                        ||
| 注意事项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如出现不良反应,请停药并服用适量蜂蜜(50-100g),严重者送医院进行相应处理。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为骨质增生所致疼痛的对症治疗。 5.服药期间遇有感冒发烧、腹泻者应暂停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请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