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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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对乙酰氟基酚32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2毫克。辅料为:黄原胶、微晶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钠、丙二醇、甘油、山梨醇、尼泊金、丁酯、苯甲酸钠、AK糖、无水柠檬酸、食用香精、食用色素、高果糖浆和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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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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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11 |
国药准字H20041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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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本品用于小儿,可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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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口服,2岁以下小儿应遵医嘱,12岁以下儿童用量: 2-3岁,体重12-14千克,一次用量2.5-3.5毫升; 4-6岁,体重16-20千克,一次用量4-5.5毫升; 7-9岁,体重22-26千克,一次用量6毫升; 10-12岁,体重28-32千克,一次用量8毫升; 若症状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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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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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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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小儿应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请向医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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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本品用于小儿,可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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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主要有口腔异味,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本复方由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姜沙芬和马来酸氯苯那敏组成。对乙酰氨基酚为解热镇痛药,作用机理主要为抑制前列腺素合成;盐酸伪麻黄碱为拟肾上腺素药。可收缩鼻粘膜血管,减轻鼻塞流涕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为镇咳药,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而产生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感冒的流泪、喷嚏和流涕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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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服药3天后持续发热.请咨询医师。 2.有高血压、糖尿病、精神抑郁症、心脏病、甲亢症、青光眼、哮喘患者以及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不宜服用本品。 3.伴有多痰的咳嗽、由哮喘引起的慢性咳嗽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4.如出现新的症状或出现充血、肿胀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5.不得与其它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使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配有儿童安全盖.打开方式见说明书附图。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运动员慎用。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