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风除湿、消肿定痛、适用于寒湿阻络所致的痹病,症见:筋骨关节疼痛,肿胀,麻木,重着,屈伸不利,遇寒加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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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马钱子粉、全蝎、僵蚕(麸炒)、麻黄、苍术(麸炒)、乳香(制)、没药(制)、川牛膝、刺五加浸膏、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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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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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073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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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消肿定痛、适用于寒湿阻络所致的痹病,症见:筋骨关节疼痛,肿胀,麻木,重着,屈伸不利,遇寒加重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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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2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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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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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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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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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祛风除湿、消肿定痛、适用于寒湿阻络所致的痹病,症见:筋骨关节疼痛,肿胀,麻木,重着,屈伸不利,遇寒加重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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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性荨麻疹,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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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小儿及体弱者,肝、肾功能障碍及单纯性高血压病人遵医嘱服用;本品不宜久服,不宜超量服用。2.服药后若出现头晕、恶心、肌肉痉挛,可减量或停药,并多饮凉开水,或甘草,绿豆煎水服,并到医院就医。3.运动员慎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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