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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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美金刚。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0克含角菜酸酯2.5克、二氧化钛2克、氧化锌2克、利多卡因2克。辅料为:聚氧乙烯二醇棕榈硬脂酸酯、饱和多糖甘油酯、二甲硅油、微晶纤维素、丙二醇、羟苯甲酯、羟苯丙酯、山梨酸钾和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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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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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560 |
国药准字H20093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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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
对痔疮及其它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瘙痒、充血及少量出血进行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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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推荐用法本品的有效剂量为28mg每日一次。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7mg每日一次。剂量应按7mg的增量逐渐增加到28mg每日一次的维持剂量。剂量增加的最短推荐时间间隔为1周。只有在当前剂量已被良好耐受时才可以进行剂量的增加。最大推荐剂量为28mg每日一次。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服用或不同时服用。本品应整粒吞服,不应被拆开、咀嚼或碾碎服用。如果患者漏服单一剂量的本品,下一次不能服用双倍剂量的药品。下一服药剂量应按照计划进行。如果患者若干天未服用本品,则需要从低剂量开始服用,并按上述步骤重新增加剂量。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基于Cockcroft-Gault公式,肌酐清除率为5-29mL/min)建议的维持剂量(和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14mg。 |
每日1次或每日数次,经直肠给药,或遵医嘱。为了便于直肠内给药,每支乳膏配有塑料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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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临床研究经验在一项双盲、安慰剂对照,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临床疗效评估研究中,总计纳入676例中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病型痴呆患者(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28mg/天剂量组341例,安慰剂对照组335例),治疗周期长达24周。由于临床研究是在广泛的条件下进行的,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其它药物的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对比,也不能反映实际使用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导致停药的不良反应:在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治疗组和安慰剂对照组因不良反应导致停药的患者百分比分别为10%和6%。导致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组停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眩晕,患者百分比为1.5%。 最常见不良反应: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和眩晕。其最常见不良反应的定义为: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5%,且发生频率高于安慰剂组。下表1列出了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组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表1请详看说明书原件)癫痫:尚未在癫痫患者中进行美金刚的系统性评价。在美金刚的临床试验中,美金刚治疗组患者的癫痫发生率为0.3%,安慰剂组患者的癫痫发生 |
尚未发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少见用药部位不适感,可自动消失或减轻。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和/或不良事件,请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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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风险总结目前没有足够数据说明孕妇使用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时相关的发育风险。妊娠期给予母体毒性最小剂量美金刚的大鼠的后代中观察到不良的发育影响(体重下降和骨骼骨化)。这些剂量比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每日推荐的最大剂量要高。在美国一般人群中,临床公认的怀孕中主要先天缺陷和流产的估计背景风险分别为2%~4%和15%~20%。对于适应症的人群,主要出生缺陷和流产的背景风险尚不清楚。数据:动物数据在器官发育期间给大鼠口服美金刚(0、2、6或18mg/kg/天)导致在测试的最高剂量下胎儿骨骼骨化减少。较高的无副作用剂量(6mg/kg)为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的人体最大推荐每日剂量(MRHD)28mg(以mg/m’为基础)的2倍。在器官发育期间给兔子口服美金刚(0、3、10或30mg/kg/天)不会导致不良的发育影响。以mg/m'为基础,测试的最高剂量约为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的MRHD的20倍。在大鼠交配前和整个过程中口服美金刚(0、2、6或18mg/kg/天),雌性大鼠在胎儿器官发育或整个哺乳期至断奶持续口服美金刚。在最高剂量的测试中,观察到胎儿骨骼骨化减少和幼仔体重下降。发育不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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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
对痔疮及其它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瘙痒、充血及少量出血进行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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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为肛门直肠黏膜的保护剂和润滑剂-钛和锌的氧化物为保护粘膜的成份,有两种作用:止痒和减轻肛门和直肠黏膜的充血。-从海藻中提取的角菜酸酯可以在肛门直肠黏膜表面形成一层覆盖膜,这层膜可长时间地覆盖于黏膜表面,对有炎症的或受损的黏膜起保护作用。其润滑作用可使粪便易于排出。-利多卡因可以迅速减轻局部疼痛。毒理学研究结果显示,未发现复方角菜酸酯乳膏有全身或者局部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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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请遵医嘱服用;2. 避免与酒精同服;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肝肾功能不全者需调整剂量;5.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
1.使用本品前先到医院明确诊断,如果使用本品2周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如有疑虑或有不良反应发生,应与有关医生或药师联系。 4.使用本品时,仍要保持清洁卫生和良好的饮食习惯。 5.使用本品并不能完全替代某些肛门疾病的相应治疗。使用本品疗程宜短。如果使用本品后症状未能尽快缓解,请停止用药并进行直肠检查。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