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润肺止咳。适用于咳嗽痰黄,咯痰不畅,咽干舌燥等证属痰热咳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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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菊花、苦杏仁、茯苓、党参。 适应 |
熊胆粉。辅料为:硼砂、硼酸、氯化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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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傣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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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40022 |
国药准字Z20025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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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润肺止咳。适用于咳嗽痰黄,咯痰不畅,咽干舌燥等证属痰热咳嗽者。 |
清热解毒,祛翳明目。用于急、慢性卡他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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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3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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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眼外伤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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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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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润肺止咳。适用于咳嗽痰黄,咯痰不畅,咽干舌燥等证属痰热咳嗽者。 |
清热解毒,祛翳明目。用于急、慢性卡他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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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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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产品若出现低温解冻现象,清置于阴凉处(不超过20°C)自然解冻后,方可正常使用。 |
1.本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本品适用于白睛红赤、目眵胶粘或白睛微红、干涩不适者;5.用药后如有眼痒、眼睑皮肤肿胀潮红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7.打开瓶盖后,7天内用完;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