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胆囊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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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苯丙醇0.1克。辅料为:明胶、甘油。 |
本品主要成分总葫芦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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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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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525 |
国药准字Z1202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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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胆囊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解毒清热,利湿退黄。用于湿热毒盛所致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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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餐后服用。 |
口服。 1.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一次1~3片,一日3次,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儿童酌减。 2.原发性肝癌一次2~4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 3.极量:一次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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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胆道阻塞性、黄疽患者禁用。 |
孕妇及严重消化道溃疡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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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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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慢性胆囊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解毒清热,利湿退黄。用于湿热毒盛所致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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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胃部不适,减量或停药后消失。 |
部分患者出现短暂的口干、头晕、腹部不适、恶心、轻度腹泻等轻微胃肠道症状,个别有溃疡病者可诱发胃痛,对症处理后一般不影响治疗。葫芦素偶可引起过敏症状,面部等部位出现密集红色皮疹伴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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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应用本品超过3周,每日剂量不宜超过2粒。 2.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服用剂量不得随意加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