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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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延胡索(醋制),白芷。 |
荜茇、荜茇、木瓜、山楂、土木香、南寒水石、荜茇、烈香杜鹃、石榴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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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山西三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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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773 |
国药准字Z2008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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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健胃消食、散寒止痛。用于脾胃虚弱、寒凝食滞、胃脘胀痛、饮食不消、以及慢性胃炎、消化溃疡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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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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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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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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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健胃消食、散寒止痛。用于脾胃虚弱、寒凝食滞、胃脘胀痛、饮食不消、以及慢性胃炎、消化溃疡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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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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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严重慢性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