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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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延胡索(醋制),白芷。 |
龙胆、大黄、丁香油、薄荷油、碳酸氢钠。辅料为羧甲基纤维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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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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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773 |
国药准字Z20025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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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健胃制酸。用于干胃不和所致的胃胀反酸作痛,积食停滞,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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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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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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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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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健胃制酸。用于干胃不和所致的胃胀反酸作痛,积食停滞,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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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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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