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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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胞嘧啶核苷三磷酸二钠三水物。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
| 生产企业 | 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189 | 国药准字Z4402052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引起的口苦、肋痛;急性胆囊炎、胆管炎。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用量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酌情增减。 | 成人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着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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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引起的口苦、肋痛;急性胆囊炎、胆管炎。 | |
| 药理作用 | 1.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出血性病变的患者慎用;3. 高尿酸血症患者慎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