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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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胞嘧啶核苷三磷酸二钠三水物。 | 绿绒蒿、天竺黄、丁香、肉桂、木香、藏木香、沉香、葡萄、渣驯膏、朱砂、红花、西红花、熊胆、麝香、小伞虎耳草、木香马兜铃、巴夏嘎、波棱瓜子、荜茇、余甘子、干姜、甘草、寒水石(制)、甘青青兰、牛黄、诃子。 | |
| 生产企业 | 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189 | 国药准字Z6302021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解毒,清肝热。用于中毒及“木布”降于胆腑,肝热、肝肿大、肝硬化、肝胃瘀血疼痛等新旧肝病。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用量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酌情增减。 | 一次4~5丸,一日2次。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着禁用。 | 该药品可能导致消化系统不适,如胃痛、腹泻等。部分患者可能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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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解毒,清肝热。用于中毒及“木布”降于胆腑,肝热、肝肿大、肝硬化、肝胃瘀血疼痛等新旧肝病。 | |
| 药理作用 | 1.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出血性病变的患者慎用;3. 高尿酸血症患者慎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该药品可能导致消化系统不适,如胃痛、腹泻等。部分患者可能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