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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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溴吡斯的明。 |
人参、蕲蛇(酒炙)、广藿香、檀香、母丁香、玄参、细辛、香附(醋制)、地龙、熟地黄、三七、乳香(醋翩)、青皮、豆蔻、防风、制何首乌、川芎、片姜黄、黄芪、甘草、黄连、茯苓、赤芍、大黄、桑寄生、葛根、麻黄、骨碎补(炒)、全蝎、僵蚕(炒)、附子(制)、琥珀、龟甲(醋制),粉萆粟、白术(麸炒)、沉香、天麻、肉桂、白芷、没药(醋制)、当归、草豆蔻、威灵仙、乌药、羌活、橘红、六神曲(麸炒)朱砂、血竭、人工麝香、冰片、体外培育牛黄、天竺黄、胆南星、水牛角浓缩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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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
马鞍山天福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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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867 |
国药准字Z34020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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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益气活血,通络止痛。用于冠心病心绞痛证属心气虚乏、血瘀络阻者。症见胸部憋闷,刺痛、绞痛,固定不移,心悸自汗,气短乏力,舌质紫暗或有瘀斑,脉细涩或结代。亦用于脑梗塞恢复期,证属中风中经络,气虚血瘀络阻型。症见半身不遂,偏身麻木,口舌歪斜,言语不利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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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成人为60~120mg(1~2片),每3~4小时口服一次。 |
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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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的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痉挛、汗及唾液增多等。较少见的有尿频、缩瞳。2、接受大剂量治疗的重症肌无力病人,常出现精神异常。 |
人参再造丸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头晕、失眠、口干、心悸、消化不良等。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观察身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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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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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益气活血,通络止痛。用于冠心病心绞痛证属心气虚乏、血瘀络阻者。症见胸部憋闷,刺痛、绞痛,固定不移,心悸自汗,气短乏力,舌质紫暗或有瘀斑,脉细涩或结代。亦用于脑梗塞恢复期,证属中风中经络,气虚血瘀络阻型。症见半身不遂,偏身麻木,口舌歪斜,言语不利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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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可逆性的抗胆碱酯酶药,能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使胆碱能神经末梢释放的乙酰胆碱破坏减少,突触间隙中乙酰胆碱积聚,出现毒覃碱样(M)和烟碱样(N)胆碱受体兴奋作用。此外,对运动终板上的烟碱样胆碱受体(N2受体)有直接兴奋作用,并能促进运动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从而提高胃肠道、支气管平滑肌和全身骨骼肌的肌张力,作用虽较溴化新斯的明弱但维持时间较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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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术后肺不张或肺炎及孕妇慎用。2.本品吸收、代谢、排泄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其药量和用药时间应根据服药后效应而定。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食生冷、油腻食物;4. 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如出现头晕、心悸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