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慢性胃炎。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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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铝碳酸镁。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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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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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61 |
国药准字H4102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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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慢性胃炎。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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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4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
口服,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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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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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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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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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慢性胃炎。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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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和食欲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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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妊娠期头3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