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同时使用。2.用于改善良性前列腺增生症患者的排尿症状。如:尿频、尿急、尿线变细、排尿困难、夜尿增多、排尿不尽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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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拉唑嗪。其化学名为:1-(4-氨基-6,7-二甲氧基-2喹唑啉基)-4-(四氢呋喃-2-甲酰基)哌嗪,单盐酸盐二水合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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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碧凯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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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947 |
国药准字H120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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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同时使用。2.用于改善良性前列腺增生症患者的排尿症状。如:尿频、尿急、尿线变细、排尿困难、夜尿增多、排尿不尽感等。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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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高血压患者:一日1次,首次睡前服用。开始剂量1mg,剂量逐渐增加直到出现满意疗效。常用剂量为一日1-10mg,最大剂量为一日20mg,停药后需重新开始治疗者,亦必须从1mg开始渐增剂量。良性前列腺增生患者:一日1次,每次2mg,每晚睡前服用。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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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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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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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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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同时使用。2.用于改善良性前列腺增生症患者的排尿症状。如:尿频、尿急、尿线变细、排尿困难、夜尿增多、排尿不尽感等。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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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主要不良反应有:头痛、头晕、无力、心悸、恶心、体位性低血压等。这些反应通常轻微,继续治疗可自行消失,必要时可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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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病人在开始治疗及增加剂量时应避免可导致头晕或乏力的突然性姿势变化或行动。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