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可用于改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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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普罗宁。 |
大豆磷脂粉制成的散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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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金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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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818 |
国药准字H19999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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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用于改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肝功能 |
用于肝炎、脂肪肝、肝硬化、中毒性肝炎、动脉粥样硬化以及神经衰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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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1~0.2g(1-2粒),一日3次,疗程2~3个月,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5~10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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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2.重症肝炎并伴有高度黄疸、顽固性腹水、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的肝病患者。3.肾功能不全合并糖尿病者。4.孕妇及哺乳妇女。5.儿童。6.急性重症铅、汞中毒患者。7.既往使用本药时发生过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或其它严重不良反应者。 |
严重脂质代谢紊乱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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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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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量酌减,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注意事项: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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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可用于改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肝功能 |
用于肝炎、脂肪肝、肝硬化、中毒性肝炎、动脉粥样硬化以及神经衰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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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药可能引起青霉胺所具有的所有不良反应,但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青霉胺低。2.血液系统少见粒细胞缺乏症,偶见血小板减少。如果外周白细胞计数降到每毫升3.5×106以下,或者血小板降到每毫升10×106以下,建议停药。3.消化系统可出现味觉减退、味觉异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减退、胃胀气、口腔溃疡等。另有报道可出现胆汁淤积,肝功能检测指标(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总胆红素、碱性磷酸酶等)上升,如出现异常应停服本品,或进行相应治疗。4.泌尿系统可出现蛋白尿,发生率约为10%,停药后通常很快可完全恢复。另有个案报道本药可引起尿液变色。5.皮肤皮肤反应是本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10%~32%,表现为皮疹、皮肤瘙痒、皮肤发红、荨麻疹、皮肤皱纹、天疱疮、皮肤眼睛黄染等,其中皮肤皱纹通常仅在长期治疗后发生。6.呼吸系统据报道,本药可引起肺炎、肺出血和支气管痉挛。另有个案报道可出现呼吸困难或呼吸窘迫,以及闭塞性细支气管炎。7.肌肉骨骼有个案报道使用本药治疗可引起肌无力。8.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本品。9.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 |
磷脂是构成细胞生物膜(细胞膜、核膜、线粒体膜)脂双层的基本骨架,也是构成各种脂蛋白的主要组成成份,参与脂肪和胆固醇的运输。血浆中磷脂过低,则胆固醇/卵磷脂比值增大,易出现胆固醇沉积而引起动脉粥样硬化,故磷脂有抗高胆固醇血症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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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以下患者慎用:(1)老年患者。(2)有哮喘病史的患者。(3)既往曾使用过青霉胺或使用青霉胺时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对于曾出现过青霉胺毒性的患者,使用本药应从较小剂量开始。2.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下列检查以监测本药的毒性作用:外周血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量、血浆白蛋白量、肝功能、24小时尿蛋白。此外,治疗中每3个月或6个月应检查一次尿常规 |
1.对大豆蛋白过敏者慎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