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淋病奈瑟菌所致尿道、宫颈和直肠感染的二线用药,主要用于对青霉素、四环素等耐药菌株引起的感染。由于多数淋病患者同时合并沙眼衣原体感染,因此应用本品治疗后应继以7日疗程的四环素或多西环素或红霉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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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大观霉素。 |
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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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卓泰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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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009 |
国药准字Z201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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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淋病奈瑟菌所致尿道、宫颈和直肠感染的二线用药,主要用于对青霉素、四环素等耐药菌株引起的感染。由于多数淋病患者同时合并沙眼衣原体感染,因此应用本品治疗后应继以7日疗程的四环素或多西环素或红霉素治疗。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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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仅供肌肉注射。成人1.用于宫颈、直肠或尿道淋病奈瑟菌感染,单剂一次肌肉注射2g;2.用于播散性淋病,一次肌肉注射2g,每12小时1次,共3日。一次最大剂量4g,于左右两侧臀部肌肉注射。儿童小儿新生儿禁用。临用前,每2g本品加入0.9%苯甲醇注射液3.2ml,振摇,使呈混悬液。1.小儿体重45kg以下者,按体重单剂一次肌内注射40mg/kg;2.45kg以上者,单剂一次肌肉注射2g。 |
口服。一次6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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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史者及肾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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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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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淋病奈瑟菌所致尿道、宫颈和直肠感染的二线用药,主要用于对青霉素、四环素等耐药菌株引起的感染。由于多数淋病患者同时合并沙眼衣原体感染,因此应用本品治疗后应继以7日疗程的四环素或多西环素或红霉素治疗。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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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偶可出现注射部位疼痛、短暂眩晕、恶心、呕吐及失眠等;偶见发热、皮疹等过敏反应和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减少、肌酐清除率降低,以及碱性磷酸酶、尿素氮和血清氨基转移酶等升高。也有尿量减少的病例发生。 |
临床前药理学试验表明:本品口服给药可降低流感病毒感染小鼠的肺指数;减少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小鼠48小时死亡数;本品对三联菌苗致家兔发热有解热作用;可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抑制角叉菜胶致大鼠足肿胀,降低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本品还具有一定的止咳、化痰和调节免疫功能。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1型(HVJ-1)、呼吸道合胞病毒(RSV)、腺病毒3型和7型(ADV3和ADV7)、单纯疱疹病毒1型(HSV-1)和2型、SARS病毒、金黄色葡萄球菌、甲、乙型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流感杆菌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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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得静脉给药。应在臀部肌肉外上方作深部肌肉注射,注射部位一次注射量不超过2g(5ml)。2.本品与青霉素类无交叉过敏性。3.发生不良反应时,对严重过敏反应者可给予肾上腺素、皮质激素及(或)抗组胺药物,保持气道通畅,给氧等。 |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