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淋病奈瑟菌所致尿道、宫颈和直肠感染的二线用药,主要用于对青霉素、四环素等耐药菌株引起的感染。由于多数淋病患者同时合并沙眼衣原体感染,因此应用本品治疗后应继以7日疗程的四环素或多西环素或红霉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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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大观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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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卓泰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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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009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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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淋病奈瑟菌所致尿道、宫颈和直肠感染的二线用药,主要用于对青霉素、四环素等耐药菌株引起的感染。由于多数淋病患者同时合并沙眼衣原体感染,因此应用本品治疗后应继以7日疗程的四环素或多西环素或红霉素治疗。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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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仅供肌肉注射。成人1.用于宫颈、直肠或尿道淋病奈瑟菌感染,单剂一次肌肉注射2g;2.用于播散性淋病,一次肌肉注射2g,每12小时1次,共3日。一次最大剂量4g,于左右两侧臀部肌肉注射。儿童小儿新生儿禁用。临用前,每2g本品加入0.9%苯甲醇注射液3.2ml,振摇,使呈混悬液。1.小儿体重45kg以下者,按体重单剂一次肌内注射40mg/kg;2.45kg以上者,单剂一次肌肉注射2g。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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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史者及肾病患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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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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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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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淋病奈瑟菌所致尿道、宫颈和直肠感染的二线用药,主要用于对青霉素、四环素等耐药菌株引起的感染。由于多数淋病患者同时合并沙眼衣原体感染,因此应用本品治疗后应继以7日疗程的四环素或多西环素或红霉素治疗。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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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偶可出现注射部位疼痛、短暂眩晕、恶心、呕吐及失眠等;偶见发热、皮疹等过敏反应和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减少、肌酐清除率降低,以及碱性磷酸酶、尿素氮和血清氨基转移酶等升高。也有尿量减少的病例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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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得静脉给药。应在臀部肌肉外上方作深部肌肉注射,注射部位一次注射量不超过2g(5ml)。2.本品与青霉素类无交叉过敏性。3.发生不良反应时,对严重过敏反应者可给予肾上腺素、皮质激素及(或)抗组胺药物,保持气道通畅,给氧等。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