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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波姆眼用凝胶

卡波姆眼用凝胶

处方药 非医保 进口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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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波姆眼用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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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卡波姆眼用凝胶
卡波姆眼用凝胶
甲硝唑口颊片
甲硝唑口颊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本品每片含甲硝唑3毫克。

生产企业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60001

国药准字H200666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冠周炎及口腔溃疡。

用法用量

本品依病情轻重程度,每日3~5次或更多次,每次一滴,滴入眼睑内,于白天和睡觉前使...

将本品置于牙龈和龈颊沟间含服(用于口腔溃疡时粘附于黏膜患处),一次1片,一日3次。饭后用,临睡前加用1片。

副作用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冠周炎及口腔溃疡。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1.使用5日后,症状未见缓解,应咨询医师。2.用药期间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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