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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波姆眼用凝胶

卡波姆眼用凝胶

处方药 非医保 进口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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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波姆眼用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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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卡波姆眼用凝胶
卡波姆眼用凝胶
聚乙烯醇滴眼液
聚乙烯醇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本品每支含聚乙烯醇7毫克,辅料为:聚乙烯吡咯烷酮,氯化钠,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60001

国药准字HC2017101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用法用量

本品依病情轻重程度,每日3~5次或更多次,每次一滴,滴入眼睑内,于白天和睡觉前使...

旋转上瓶盖可轻易开启,滴眼,根据需要适量滴于每只眼,

副作用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详见说明书。

禁忌

成分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本品不含防腐剂,不致对眼睛造成刺激,但若有不适,请停止使用,向医生咨询,11.本品为单剂量包装,开启瓶盖后使用。每次使用后剩余药液请务必丢弃。12.如有其他眼部疾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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