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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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内源性1,25-二羟基维生素D3产生不足所致的钙代谢紊乱性疾病。例如肾性骨营养不良、术后性或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作为第三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辅助治疗、抗维生素D性佝偻病或骨软化症、维生素D依赖型佝偻症、新生儿低钙血症或佝偻病、钙吸收不良症、骨质疏松症、吸收不良性及营养性佝偻病及骨软化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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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
本品每粒含硫酸氨基葡萄糖0.25g辅料为:玉米淀粉,乳糖,硬脂酸镁,滑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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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LEO Pharma A/S 丹麦利奥制药有限公司 |
永信药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幼狮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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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30514 |
注册证号HC2018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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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内源性1,25-二羟基维生素D3产生不足所致的钙代谢紊乱性疾病。例如肾性骨营养不良、术后性或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作为第三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辅助治疗、抗维生素D性佝偻病或骨软化症、维生素D依赖型佝偻症、新生儿低钙血症或佝偻病、钙吸收不良症、骨质疏松症、吸收不良性及营养性佝偻病及骨软化症。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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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和体重为20kg以上的儿童:1g/公斤/天 体重为20kg以下的儿童:0.5g/公斤/天 新生儿:0.1g/公斤/天 使用本品是应根据生化检验的结果来调整剂量已避免高血钙、疗效指标包括:血清钙水平、碱性磷酸酶水平、甲状旁腺激素水平、尿钙排泄以及影像盒组织学检查。严重的骨病患者(除肾衰竭所致外)大多可耐受较大剂量而不引起高钙血症。然而骨软化症者血清钙不能及时上升并不意味着需要更大剂量,因为所吸收的钙可能被整合入脱矿物质骨中。大部分患者的有效治疗剂量为每日1~3g,当骨病患者有生化或影像学骨愈合证据时,或者甲状旁腺机能低下患者血清钙水平恢复正常时,可减少本品剂量。维持量通常为0.25~2g/日。正在服用巴比妥酸盐或其他抗惊厥药物的患者可能需要较大剂量的阿法骨化醇软胶囊方能取得预期的疗效。 |
口服,建议每次2粒胶囊,每日3次(早晨及进餐时);连续用药6周,必要时可以6周以上。间隔2个月可以重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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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除了高血钙外,还未发现其它不良反应。 |
常见轻度有胃肠不适,如恶心、腹痛、嗳气、便秘、腹泻、消化不良、胀气、胃部饱张与疼痛;常见轻度的头痛,乏力和困倦;有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有些病人偶发视觉障碍,脱发,支气管哮喘和血糖升高,偶见轻度嗜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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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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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内源性1,25-二羟基维生素D3产生不足所致的钙代谢紊乱性疾病。例如肾性骨营养不良、术后性或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作为第三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辅助治疗、抗维生素D性佝偻病或骨软化症、维生素D依赖型佝偻症、新生儿低钙血症或佝偻病、钙吸收不良症、骨质疏松症、吸收不良性及营养性佝偻病及骨软化症。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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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高钙血症患者禁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避免与钙剂、维生素D同服;5. 定期监测血钙、尿钙水平。 |
1.本品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用药1个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6周以上用药应由医师确定是否必要,并应有医师指导。 5.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由于缺乏其安全性与有效性的数据,故本品不应用于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治疗。 10.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对于患有留写晚不耐受问题的患者。在开始治疗南及在治疗过程中,建议定期监测控制白看,必要时婚予胰岛素治疗。 (2)对患有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患者中,推荐进行血国的监测,因为在部分病例中,观察到中接受氨基菌萄睫治疗的患者出现高胆固静血症。 (3)观察到开始氨基葡菌糖治疗后会引起哮端症状恶化(当停止氨基葡萄糖焓药后,上还状况消退),因此,开始使用氨基菌型糖治疗的哮翰患者应注意到症状可能会加重。 (4)对于需要限制纳摄人的患者(例如。肾功能减低或低钠饮食者)需考虑药物的钠念量(每日1500毫克剂量中含有151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