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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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阿维A。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乳膏含卤米松一水化合物0.5毫克,三氯生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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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Famar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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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88 |
H20140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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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
用于已并发有三氯生敏感细菌继发感染,而皮质类固醇又有疗效的各种类型和各个部位的炎性皮肤病,例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湿疹、皮肤擦烂及皮肤霉菌病,都是以急性炎症为主要特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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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个体差异较大,剂量需要个体化,才能取得最大的临床治疗效果,同时不良反应最小。 1.开始治疗:开始阿维A治疗应为每天25或30mg,作为一个单独剂量与主餐一起服用。如果经过4周治疗效果不满意,又没有毒性反应,每天最大剂量可以逐渐增加至每天75mg,如果需要把副作用减至最小,此剂量还可减少。 2.维持治疗:治疗开始有效后,可给予每天25mg至50mg的维持剂量。维持剂量应以临床效果和耐受性作为根据。一些病例,增加剂量至最大每天75mg,可能是必要的。 3.一般来说,当皮损已充分消退,治疗应该停止。复发可按开始治疗的方法再治疗。其它角化性疾病:角化性疾病的维持剂量为每天10mg,最大为每天50mg。 |
根据病变的严重程度,应将乳膏每日1-2次涂敷于患处,使呈一薄层,可以加上轻轻揉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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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两年内有生育愿望的妇女禁用。 2.对阿维A或其它维甲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高脂血症者,维生素A过多症或对维生素A及其代谢物过敏者禁用。 |
偶发:敷用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三氯生可能引致接触性过敏反应,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曾报道的外用糖皮质激素所致局部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反应、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特别是在长时间敷用后,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面部、腋下等皮肤通透性非常高的部位,可能发生皮下出血、唇周皮炎或红斑痤疮样皮炎、类固醇性痤疮、环纹斑、毛细血管炎或紫癜。当大面积敷用,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敷用时,有可能发生类固醇激素的全身性作用:抑制皮质类固醇的内源性合成,导致皮质激素亢进症状,如浮肿、萎缩纹、隐性糖尿病出现、骨质疏松症或儿童发育不全。(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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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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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
用于已并发有三氯生敏感细菌继发感染,而皮质类固醇又有疗效的各种类型和各个部位的炎性皮肤病,例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湿疹、皮肤擦烂及皮肤霉菌病,都是以急性炎症为主要特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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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主要和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维生素A过多综合症样反应,主要表现为: 1.皮肤:瘙痒﹑感觉过敏﹑光过敏﹑红斑﹑干燥﹑鳞屑﹑甲沟炎等。 2.粘膜:唇炎﹑鼻炎﹑口干等。 3.眼:眼干燥﹑结膜炎等。 4.肌肉骨胳:肌痛﹑背痛﹑关节痛﹑骨增生等。 5.神经系统:头痛﹑步态异常﹑颅内压升高﹑耳鸣﹑耳痛等。 6.其它:疲劳﹑厌食﹑食欲改变﹑恶心﹑腹痛等。 7.实验室异常:可见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碱性磷酸酶﹑甘油三酯﹑胆红素﹑尿酸﹑网织红细胞等短暂性轻度升高;也可见高密度脂蛋白﹑白血球及磷﹑钾等电解质减少。继续治疗或停止用药,改变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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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育龄妇女在开始阿维A治疗前2周内,必须进行血液或尿液妊娠试验,确认妊娠试验为阴性后,在下次正常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用阿维A治疗。在开始治疗前,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至少2年内,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妊娠试验,如妊娠试验为阳性,应立即与医生联系,共同讨论对胎儿的危险性及是否继续妊娠等。 2.在阿维A治疗期间或治疗后2个月内,应避免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并忌酒。 3.在服用阿维A前和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若出现肝功能异常,应每周检查。若肝功能未恢复正常或进一步恶化,必须停止治疗,并继续监测肝功能至少3个月。 4.对有脂代谢障碍﹑糖尿病﹑肥胖症﹑酒精中毒的高危患者和长期服用阿维A的患者,必须定期检查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酯。 5.对长期服用阿维A的患者,应定期检查有无骨异常。 6.正在服用维甲酸类药物治疗及停药后2年内,患者不得献血。 7.治疗期间,不要使用含维生素A的制剂或保健食品,要避免在阳光下过多暴露。 |
无论患者年龄大小,均应避免本药的长时期连续性治疗。如在可能条件下,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2-3周。对于特殊病例,如果需将乳膏大剂量敷用,或涂于大面积皮肤上,应对患者进行经常性的医疗检查。于面部或者擦烂的部位(例如腋下),应该小心地使用本乳膏,只限短期使用。如治疗约1星期仍无改善,必须停止使用 ;此时建议应检定病原菌而改用一个合适的治疗。尚未见关于出现系统性不良反应,诸如对肾上腺素皮质功能影响的报道。然而,根据医学基本理论,这种危险性不排除而且特别是在大面积皮肤上,尤其是在儿科患者应用时应注意。对于儿童患者使用本乳膏,应避免作密封性包扎。本乳膏不能用于那些没有急性炎症的细菌性或霉菌性皮肤病。本乳膏不能和眼结膜或粘膜组织相接触。应该告诫患者本药品只应用以治疗自己的当前皮肤病,而不能送给他人使用。(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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