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
重组人干扰素α2b。 |
|
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40 |
国药准字S2003002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本品用于由病毒引起的初发或复发性皮肤单纯疱疹(口唇疱疹﹑生殖器疱疹);也可用于尖锐湿疣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外用。1、1%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0.1%8-MOP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用棉签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
喷涂患处,每次1~2喷(如创口面积较大,也可喷涂多次以能覆盖整个创面为宜),每日三次。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连续用药一周,尖锐湿疣连续用药六周。 |
|
副作用 |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6、对甲氧沙林溶液过敏者禁用。 |
已知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及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本品。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本品用于由病毒引起的初发或复发性皮肤单纯疱疹(口唇疱疹﹑生殖器疱疹);也可用于尖锐湿疣的辅助治疗。 |
|
药理作用 |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庖、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
用药期间偶见灼痛﹑瘙痒等局部轻微刺激反应,无需中止治疗即可自行缓解。未见其它明显不良反应 |
|
注意事项 |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
1.治疗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本品为非首选药。2.对于患处有溃疡或继发细菌感染的病人可配合使用抗菌药物。3.育龄女性及男性使用本品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4.本品应在常温环境下携带和使用,避免高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