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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氧沙林溶液

甲氧沙林溶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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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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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氧沙林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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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甲氧沙林溶液
甲氧沙林溶液
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1840

国药准字H200833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因敏感所致寻常痤疮。

用法用量

外用。1、1%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0.1%8-MOP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用棉签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清洗并抹干患处,将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

副作用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6、对甲氧沙林溶液过敏者禁用。

常见不良反应有:局部皮肤干燥、接触性皮炎、皮肤刺激反应、过敏症状、腹痛、胃肠不适、眼睛刺痛等;个别可能有腹泻、血样腹泻、结肠炎包括假膜性结肠炎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应权衡利害关系后决定是否使用本品,一般不宜使用。2.哺乳期妇女若使用本品,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小儿应用时,应注意重要器官的功能,小于1个月的小儿不宜应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因敏感所致寻常痤疮。

药理作用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庖、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注意事项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1.本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如有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高度警惕,并采取相应措施(如停药、输液、内窥镜检查等),如出现假膜性结肠炎,可选用万古霉素口服一次0.125~0.5g,一日4次进行治疗。也可选用其他有效的治疗措施。 2.本品应避免触及眼睛及口。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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