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Ⅰ型、Ⅱ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本品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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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
甲磺酸培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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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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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373 |
国药准字H1098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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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Ⅰ型、Ⅱ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本品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毛囊炎、疖、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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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2次,一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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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少数患者可有局部刺激反应,如微红等。个别患者可能有局部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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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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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Ⅰ型、Ⅱ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本品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毛囊炎、疖、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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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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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药期间宜多饮水。 |
1.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使用本品者不宜受阳光或紫外线的照射。3.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