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Ⅰ型、Ⅱ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本品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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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
当归、苦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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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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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373 |
国药准字Z20093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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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Ⅰ型、Ⅱ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本品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 |
凉血,祛湿。用于血燥湿热引起,头面生疮,粉刺疙瘩,湿疹刺痒,酒糟鼻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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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2次,一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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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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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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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Ⅰ型、Ⅱ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本品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 |
凉血,祛湿。用于血燥湿热引起,头面生疮,粉刺疙瘩,湿疹刺痒,酒糟鼻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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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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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药期间宜多饮水。 |
1. 忌食烟酒、辛辣食物。 2. 切忌用手挤压患处。 3. 本病为慢性过程,短期服用效果不显,一般连续服药至少应在四周以上。 4. 如有多量脓肿、囊肿、脓疱等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