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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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五氟利多。 |
柴胡、黄芩、白芍、墨旱莲、人参、党参、郁金、香附(醋炙)、当归、薄荷、川芎、玄参、茯苓、法半夏、石菖蒲、牡丹皮、陈皮、干姜、白术(麸炒)、丹参、王不留行(炒)、女贞子(酒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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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青阳药业有限公司 |
圣大(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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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118 |
国药准字Z13021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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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
更年期综合征、潮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心悸不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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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剂量范围1-6片,一周一次。宜从每周0.5-1片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0.5-1片,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通常治疗量为一周1.5-3片,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0.5-1片。 |
口服。水蜜丸一次4~8克,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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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患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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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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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
更年期综合征、潮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心悸不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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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为锥体外系反应,如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和类帕金森病。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亦可发生嗜睡、乏力、口干、月经失调、溢乳、焦虑或抑郁反应等。偶见过敏性皮疹、心电图异常、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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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4心悸气短症状明显,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