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湿。用于风热疫毒,暴风客热,天行赤眼暴翳(急性卡他性结膜炎行性角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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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鲜鱼腥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00毫升含葡萄糖酸氯己定0.6克、甲硝唑0.1克。辅料为聚山梨酯80、甘油、乙醇(95%)、薄荷香精、糖精钠、柠檬黄、聚乙二醇400、浓薄荷水、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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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知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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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110 |
国药准字H32026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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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湿。用于风热疫毒,暴风客热,天行赤眼暴翳(急性卡他性结膜炎行性角结膜炎) 。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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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滴,一日6次。疗程:急性卡他性结膜炎7天,流行性角结膜炎10天。 |
漱口。一次10-20毫升,早晚刷牙后含漱,5-10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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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鱼腥草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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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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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利湿。用于风热疫毒,暴风客热,天行赤眼暴翳(急性卡他性结膜炎行性角结膜炎) 。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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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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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连续使用不宜超过3个疗程。2.含漱时至少在口腔内停留2-5分钟。3.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吐出,不得咽下。4.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