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严重外伤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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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米卡星,其化学名称为:O-3-氨基-3-脱氧-α-D-葡吡喃糖基-(1→6)-O-[6-氨基-6-脱氧-α-D-葡吡喃糖基-(1→4)]-N′-(4-氨基-2-羟基-1-氧丁基)-2-脱氧-D-链霉胺。 |
柴胡、茵陈、板蓝根、绿豆、五味子、猪胆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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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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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304 |
国药准字Z13022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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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严重外伤感染。 |
疏肝理气,健脾消食。具有降低转氨酶作用。用于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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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喷涂于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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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此药不能长期服用,长期服用会对肝脏肾脏造成损害,反而起不到护肝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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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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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严重外伤感染。 |
疏肝理气,健脾消食。具有降低转氨酶作用。用于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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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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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品,禁止内服。2.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之处。3.本品不应往耳内喷涂。4.深部感染应注意清除创面脓块后使用。5.本品为无菌产品,启开包装后,应尽快使用。6.发现不良反应应停止使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