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血管性头痛、视网膜血管痉挛、缺血性视神经病变、急性瘫痪、震颤麻痹等,亦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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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为氢溴酸樟柳碱。 |
黄精(蒸)、高良姜、菜菔子(炒)、鹿角胶、白术(炒)、鲜人参、苍术(炒)、陈皮、淫羊藿、肉桂、红花、丁香、黄芪、五味子。辅料:白糖、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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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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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615 |
国药准字Z22021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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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血管性头痛、视网膜血管痉挛、缺血性视神经病变、急性瘫痪、震颤麻痹等,亦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解毒。 |
补气养血,暖胃散寒。用于气血两亏,神疲乏力,胃寒作痛,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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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4㎎,一日1~10mg;极量:一次10mg。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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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青光眼患者禁用。 2.出血性疾病、脑出血急性期患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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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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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血管性头痛、视网膜血管痉挛、缺血性视神经病变、急性瘫痪、震颤麻痹等,亦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解毒。 |
补气养血,暖胃散寒。用于气血两亏,神疲乏力,胃寒作痛,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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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有口干、头昏、面红、瞳孔散大、尿失禁、疲乏等。 2.偶见暂时性黄疸、意识模糊,减药或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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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心脏病、严重心衰、心律失常患者慎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儿童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或操作机械;5. 服用期间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