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血管性头痛、视网膜血管痉挛、缺血性视神经病变、急性瘫痪、震颤麻痹等,亦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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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为氢溴酸樟柳碱。 |
醋香附、白芍、佛手、木香、郁金、炒白术、陈皮、柴胡、广藿香、炙甘草、莱菔子、焦槟榔、乌药。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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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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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615 |
国药准字Z110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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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血管性头痛、视网膜血管痉挛、缺血性视神经病变、急性瘫痪、震颤麻痹等,亦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解毒。 |
舒肝解郁,和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两胁胀满,胃脘疼痛,食欲不振,呃逆呕吐,大便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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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4㎎,一日1~10mg;极量:一次10mg。 |
口服,水蜜丸一次45丸(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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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青光眼患者禁用。 2.出血性疾病、脑出血急性期患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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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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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血管性头痛、视网膜血管痉挛、缺血性视神经病变、急性瘫痪、震颤麻痹等,亦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解毒。 |
舒肝解郁,和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两胁胀满,胃脘疼痛,食欲不振,呃逆呕吐,大便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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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有口干、头昏、面红、瞳孔散大、尿失禁、疲乏等。 2.偶见暂时性黄疸、意识模糊,减药或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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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心脏病、严重心衰、心律失常患者慎用。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3.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类药物同用;4.过敏体质者慎用;5.如症状无缓解,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