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血管性头痛、视网膜血管痉挛、缺血性视神经病变、急性瘫痪、震颤麻痹等,亦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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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为氢溴酸樟柳碱。 |
玄参、百部(制)、天冬、牡丹皮、麦冬、款冬花(制)、木蝴蝶、地黄、板蓝根、青果、蝉蜕、薄荷油。 辅料: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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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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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615 |
国药准字Z20064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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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血管性头痛、视网膜血管痉挛、缺血性视神经病变、急性瘫痪、震颤麻痹等,亦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解毒。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的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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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4㎎,一日1~10mg;极量:一次10mg。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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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青光眼患者禁用。 2.出血性疾病、脑出血急性期患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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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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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血管性头痛、视网膜血管痉挛、缺血性视神经病变、急性瘫痪、震颤麻痹等,亦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解毒。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的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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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有口干、头昏、面红、瞳孔散大、尿失禁、疲乏等。 2.偶见暂时性黄疸、意识模糊,减药或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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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心脏病、严重心衰、心律失常患者慎用。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