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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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甘草流浸膏、桔梗流浸膏、氯化铵、橙皮酊。 |
诃子、木香、红花、黑云香、甘松、闹羊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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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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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142 |
国药准字Z15021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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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消“粘”,清“协日”,止痛。用于“协日”性头痛,目赤红肿,“亚玛”引起的偏、正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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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饭后服,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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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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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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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消“粘”,清“协日”,止痛。用于“协日”性头痛,目赤红肿,“亚玛”引起的偏、正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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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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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