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100毫升含替硝唑0.2克,辅料为甘油、甜菊素、聚山梨酯80、乙醇、羟苯乙酯、薄荷香精、桂花香精。 |
熊胆粉。辅料为:硼砂、硼酸、氯化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
|
生产企业 |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傣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28 |
国药准字Z2002541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
清热解毒,祛翳明目。用于急、慢性卡他性结膜炎。 |
|
用法用量 |
含漱用。在50毫升温开水中加入本品2毫升,在口腔中含漱1分钟后吐弃。一日3次。儿童剂量减半。 |
滴入眼睑内,一次1~3滴,一日3~5次。 |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少见且轻微,偶有恶心、呕吐、口腔金属味、食欲缺乏等。 |
眼外伤患者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
清热解毒,祛翳明目。用于急、慢性卡他性结膜炎。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厌氧菌药。作用机制是分子中所含硝基被厌氧菌的硝基还原酶还原成一种细胞毒素,抑制DNA的合成,促使细菌死亡。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含漱,且必须稀释后使用,不得咽下。 2.用药3日后,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3.过敏体质及血液病患者慎用。 4.有神经系统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本品适用于白睛红赤、目眵胶粘或白睛微红、干涩不适者;5.用药后如有眼痒、眼睑皮肤肿胀潮红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7.打开瓶盖后,7天内用完;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