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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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
扶芳藤、黄芪、红参。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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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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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52 |
国药准字Z45021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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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益气补血,健脾养心。本品主要用于气血不足,心脾两虚,症见气短胸闷?少气懒言?神疲乏力?自汗?心悸健忘?失眠多梦?面色不华?纳谷不馨?脘腹胀满?大便溏软?舌淡胖或有齿痕?脉细弱,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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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一次5—10mg(1—2粒),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6粒)。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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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并(如:心绞痛、心肌梗死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2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其他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3因本品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4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5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两周内服用本品。6对本品或任一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7在服用本品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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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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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益气补血,健脾养心。本品主要用于气血不足,心脾两虚,症见气短胸闷?少气懒言?神疲乏力?自汗?心悸健忘?失眠多梦?面色不华?纳谷不馨?脘腹胀满?大便溏软?舌淡胖或有齿痕?脉细弱,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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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轻且时间短暂。主要副作用是虚弱、易疲劳、嗜睡、有疼痛或压迫感及眩晕。严重的心脏意外,包括在使用5HT1激动剂后出现死亡,这些事件极少发生,报道的病人多伴有冠状动脉疾病(CAD)危险因素先兆。意外事件有冠状动脉痉挛、短暂性心肌缺血、心肌梗死、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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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只用于治疗确诊的偏头痛。2.与5-HT1激动剂联合应用时,已有报道利扎曲普坦给药几小时后发生严重心脏病意外,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另外有报道其它的5-HT1激动剂给药后的几小时内出现危及生命的心律紊乱及死亡。因偏头痛患者使用5-HT1激动剂的范围,这些事件的发病率已显著降低,但仍应注意。本品禁用于未确诊的冠状动脉疾病(CAD)患者。3.对于间断的长期使用本品及存在冠状动脉疾病(CAD)先兆等危险因素的病人,当需要使用本品时,推荐进行周期性间断性的心血管系统评价。4.病人若患有影响药物吸收、代谢或排泄 |
1. 忌不易消化食物。 2.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复方扶芳藤合剂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复方扶芳藤合剂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