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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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
盐酸齐拉西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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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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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52 |
国药准字H20061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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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本品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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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一次5—10mg(1—2粒),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6粒)。或遵医嘱。 |
初始治疗:1次20mg,1日2次,餐时口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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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并(如:心绞痛、心肌梗死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2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其他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3因本品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4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5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两周内服用本品。6对本品或任一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7在服用本品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
国外上市前临床试验报道了以下不良反应: 精神分裂症患者:齐拉西酮组和安慰剂组不良反应所致停药率分别为4.1%(29/702)和2.2%(6/273)。主要不良反应为皮疹,齐拉西酮组为有7例患者因皮疹停药(1%),安慰剂组为0。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发生率大于5%的常见不良反应见下表1。 表1.精神分裂症患者短期(4-6周)服用齐拉西酮的常见不良反应 表2列出了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急性期治疗(最长6周)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包括发生率超过2%的接受齐拉西酮治疗的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和发生率大于安慰剂组患者的不良反应。 表2.精神分裂症患者短期(最长6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口服齐拉西酮所发生的不良反应 短期,固定剂量、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剂量依赖性不良反应 集合分析4个研究中剂量一反应关系表明,下列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剂量明显相关:乏力、体位低血压、厌食、口干、流涎增加,关节痛、焦虑、头晕、肌张力障碍、肌张力亢进、嗜睡、震颤、鼻炎、皮疹和视觉异常。 锥体外系综合症(EPS):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治疗组和安慰剂组EPS的发生率分别为14%和8%。经Simpson-Angus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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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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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本品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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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轻且时间短暂。主要副作用是虚弱、易疲劳、嗜睡、有疼痛或压迫感及眩晕。严重的心脏意外,包括在使用5HT1激动剂后出现死亡,这些事件极少发生,报道的病人多伴有冠状动脉疾病(CAD)危险因素先兆。意外事件有冠状动脉痉挛、短暂性心肌缺血、心肌梗死、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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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只用于治疗确诊的偏头痛。2.与5-HT1激动剂联合应用时,已有报道利扎曲普坦给药几小时后发生严重心脏病意外,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另外有报道其它的5-HT1激动剂给药后的几小时内出现危及生命的心律紊乱及死亡。因偏头痛患者使用5-HT1激动剂的范围,这些事件的发病率已显著降低,但仍应注意。本品禁用于未确诊的冠状动脉疾病(CAD)患者。3.对于间断的长期使用本品及存在冠状动脉疾病(CAD)先兆等危险因素的病人,当需要使用本品时,推荐进行周期性间断性的心血管系统评价。4.病人若患有影响药物吸收、代谢或排泄 |
1. 服药期间避免饮酒;2. 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定期监测心电图;5. 避免与CYP3A4抑制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