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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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拉西坦。化学名称:2-氧化-1-皮诺烷基乙酰胺分子式:C6H10N2O2分子量:14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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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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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52 |
国药准字H20030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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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1.用于脑血管意外和轻度脑外伤后的记忆减退; 2.促进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患儿的智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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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一次5—10mg(1—2粒),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6粒)。或遵医嘱。 |
可直接口服,也可置于适量水中待分散后服用。通常成人每次一片(0.8g),每日三次;重症可增至每次2片(1.6g), 每日三次,3~6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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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并(如:心绞痛、心肌梗死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2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其他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3因本品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4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5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两周内服用本品。6对本品或任一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7在服用本品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
1.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神经质、兴奋、易激惹、运动过多、头晕、头痛、睡眠障碍(失眠、嗜睡)和抑郁。这些症状均较 轻微。且与服用剂量大小无关。 2.消化道症状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胀、腹痛、体重增加、腹泻等,症状的轻重与服药剂量直接相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 失。 3.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转氨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光。 4.偶见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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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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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易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本品是否通过哺乳期妇女的乳汁排出尚不清楚,故哺乳期妇女应禁用。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本品的剂型不适合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能会出现生理功能下降,因此应慎用,如需使用时,应注意酌情选择合适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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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1.用于脑血管意外和轻度脑外伤后的记忆减退; 2.促进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患儿的智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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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轻且时间短暂。主要副作用是虚弱、易疲劳、嗜睡、有疼痛或压迫感及眩晕。严重的心脏意外,包括在使用5HT1激动剂后出现死亡,这些事件极少发生,报道的病人多伴有冠状动脉疾病(CAD)危险因素先兆。意外事件有冠状动脉痉挛、短暂性心肌缺血、心肌梗死、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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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只用于治疗确诊的偏头痛。2.与5-HT1激动剂联合应用时,已有报道利扎曲普坦给药几小时后发生严重心脏病意外,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另外有报道其它的5-HT1激动剂给药后的几小时内出现危及生命的心律紊乱及死亡。因偏头痛患者使用5-HT1激动剂的范围,这些事件的发病率已显著降低,但仍应注意。本品禁用于未确诊的冠状动脉疾病(CAD)患者。3.对于间断的长期使用本品及存在冠状动脉疾病(CAD)先兆等危险因素的病人,当需要使用本品时,推荐进行周期性间断性的心血管系统评价。4.病人若患有影响药物吸收、代谢或排泄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减量使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高剂量时可能引起失眠、焦虑或兴奋;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